九九法律文书网
专业律师海量文书
发布时间:2024-06-20 11:16:58
浏览量:322
文章编号:436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法院能直接判决离婚吗?

该文章《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法院能直接判决离婚吗?》来源于九九法律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99.cn/index/article-436.html

王永利律师 赵淑梅律师

一、基本案情
小张和小石于2003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小石。结婚后双方经常口角打仗,2018年春小石以外出务工为由,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现双方分居已满两年。现小张起诉要求离婚。
为证明其主张小张提供了结婚证以及其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证明,证明双方的夫妻关系以及小石出走并分居的事实。
同时法院依职权向小石母亲进行了调查询问、对小小石进行了调查询问。最终认定:小张和小石,结婚后经常因口角打仗,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且现有证据能够认定小石下落不明,现分居已超过二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二、律师分析
本案难点在于小张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小石现在下落不明,无法出庭表述自己是否同意离婚,且小石尚被未宣告失踪,在这种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和分居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过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诉讼离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律师建议小张去当地的村委会(居委会),请他们出具一份小石外出多年未归家的证明,证明小石外出及分居的事实。但是在庭审过程及庭后沟通过程中,律师能感觉到法官对此事实的认可度不高,遂建议法官依职权向小石母亲和小石的儿子进行调查询问,让法官能够内心确认且有充分理由判决,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准予双方离婚。
 

该文章《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法院能直接判决离婚吗?》来源于九九法律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99.cn/index/article-436.html

该文章《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法院能直接判决离婚吗?》来源于九九法律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99.cn/index/article-436.html

发布人:赵淑梅
特别说明
本网入驻律师仅为展示,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律师寻求帮助。
本网各类文书、探讨文章仅供参考,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参考、修订使用。
本网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版权所有 © 2023 九九法律文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3

联系电话:1301228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