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法律文书网
专业律师海量文书
发布时间:2024-11-25 14:10:29
浏览量:63
文章编号:528
子女非亲生,法院判决:返还抚养费!

该文章《子女非亲生,法院判决:返还抚养费!》来源于九九法律文书网,网址:http://www.wenshu99.cn/article-528.html

王永利律师 赵淑梅律师

█  基本案情

小李和小刘于2016年结婚。2017年,婚生女刘某1出生,2019年,婚生子刘某2出生。2024年1月,刘某抱着刘某2照镜子,猛然发现孩子和自己一点都不像,反倒更像妻子的一个同学,心中起疑,便私下委托鉴定机构对刘某2与自己就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鉴定。虽然小刘无数次猜想过结果,看到鉴定报告那一刻,小刘还是无法接受,差点晕倒在地上,因为上面赫然写着:排除小刘为刘某2的生物学父亲。

█  起诉离婚,要求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小刘无法忍受小李的背叛,一纸诉状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离婚的同时,还要求小李返还刘某2自出生至分居之日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小刘也请求法院判决全部归自己所有。

█  法院认为:原、被告虽是自由恋爱,自主婚姻,但被告小李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了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原则,不仅婚内出轨,更过分的是在与原告婚姻存续期间还与他人生育孩子,并隐瞒至今。被告小李存在严重过错,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被告小李承担:被告小李独自抚养刘某2,小李返还小刘为刘某2所承担的抚养费。被告小李对小刘精神损害予以赔偿,以弥补小李给小刘及其家庭成员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在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适当少分。

该文章《子女非亲生,法院判决:返还抚养费!》来源于九九法律文书网,网址:http://www.wenshu99.cn/article-528.html

█  律师分析:《民法典》第1079条和第1091条分别规定了本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及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依据。被告小李的行为可以归纳为“其他”一类的过错中。一般的“出轨行为”难以取证,有时候即便取得了一些线索,但不是“捉奸在床”等实质证据很难被法院认定。而本案中小刘与他人孕育子女的行为已足以证明其出轨的事实,其行为不仅违背婚姻道德,更是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使原、被告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无和好的可能。所以即便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对于抚养费的返还,最终法院是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要求小李返还自刘某2出生至小李和小李离婚期间的抚养费。


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认可小李应当少分,所以在分割比例上进行了倾斜,根据法院判决数额推断是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割的。实践中,精神损失费的数额一直都相对偏低。所以在本案中小刘要求的10万元精神损失费也未能全部得到支持。最终法院支持了不到3万的数额,数额虽小,也算是对小刘的一些安慰吧。

该文章《子女非亲生,法院判决:返还抚养费!》来源于九九法律文书网,网址:http://www.wenshu99.cn/article-528.html

发布人:赵淑梅
特别说明
本网入驻律师仅为展示,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律师寻求帮助。
本网各类文书、探讨文章仅供参考,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参考、修订使用。
本网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版权所有 © 2023 九九法律文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3

联系电话:1301228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