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法律文书网
专业律师海量文书
发布时间:2023-08-28 18:25:02
浏览量:1316
文章编号:257
一审答辩状(租赁买卖合同纠纷)

该文章《一审答辩状(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来源于九九法律文书网,网址:http://www.wenshu99.cn/article-257.html

答辩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男,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

答辩事项:
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理由如下:

首先,合同的交易双方是原告和被告一,答辩人并不了解原告与被告一的合同情况和交易情况,因为原告与被告一未参与商场统一收银,对答辩人来说,这属于私单,答辩人无法监督,无法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交易过程,所以,答辩人没有义务提供售后服务。

其次,从原告提供的资料来看,收款方为______,工商资料显示,______是被告一大股东,占股95%,同时也是被告一的法定代表人,______在答辩人一楼承租了一个商铺,并挂牌“______”,目前该商铺仍然在经营,故虽然被告一已经撤场,但原告仍可以找到______及被告一主张权利,如有纠纷直接起诉合同相对方即可,将答辩人列为被告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该文章《一审答辩状(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来源于九九法律文书网,网址:http://www.wenshu99.cn/article-257.html

再者,原告在起诉状里提到答辩人是柜台出租者,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对于租赁物,答辩人内部叫展位,其实是一个封闭的独立商铺,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与临街出租房屋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如果与租客有经济纠纷,可以起诉租客,但起诉房东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综上,请法庭驳回对原告的全部诉请。

该文章《一审答辩状(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来源于九九法律文书网,网址:http://www.wenshu99.cn/article-257.html

发布人:王永利
特别说明
本网入驻律师仅为展示,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律师寻求帮助。
本网各类文书、探讨文章仅供参考,用户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参考、修订使用。
本网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版权所有 © 2023 九九法律文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20002975号-3

联系电话:1301228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