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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0 11:28:28
浏览量:1542
文章编号:172
答辩状(安全保障义务)

该文章《答辩状(安全保障义务)》来源于九九法律文书网,网址:http://www.wenshu99.cn/article-172.html

答辩人(被告):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原告):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事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摔伤系因自己未注意所致。
原告撞向的墙上安装了门,门四周也安装了金属门框,门框上安装有指纹机,两扇门上都贴有禁止吸烟的标识,门上有非常明显的长形门把手,这些都足以让人能够注意到此处有“门”,应当从这进入,而原告偏偏撞向了玻璃墙。
玻璃墙的底部安装有金属底梁,墙表面也安装有多条从底部通到顶部的纵向金属分隔柱,这些分隔柱遍布在视野范围内,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此处是一面墙,而非什么都没有。
原告撞向的玻璃墙围成的是一个矩形空间,侧面上设有门,且贴有“出口”“___东道出口”的大字样,且安装有从底部通到顶部的纵向金属分隔柱,可以看出此处是有玻璃墙存在的。
二、原告仅仅是摔倒,急性出血性贫血、肺不张、低氧血症、Ι型呼吸衰竭、2型糖尿病非由摔倒所致,该部分产生的费用不应向答辩人主张。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此致
天津市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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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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